2012广西中小学和幼儿园
教师资格考试 (广西考区)面试通告
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, 2012 年广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。
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 8 月 22 日公布。考生可凭姓名、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 www.ntce.cn )查询。
一、报考条件及方法
(一)报考条件。参加 2012 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, 方可报名参加面试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到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级市进行面试。
(二)报名方法。考生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 -26 日 17 时前,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( www.ntce.cn ),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。完成信息输入后,考生须于 8 月 25 日 -27 日 17 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笔试准考证到各市 指定的地点(见附件)进行现场确认、缴费 。
考生现场确认后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,以免影响考试。
9 月 17 日上午 9 时起,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( www.ntce.cn )打印面试准考证,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。
二、面试时间
9 月 22 日 -23 日。
三、 面试方式和程序
采用结构化面试、情景模拟等方法,通过备课、试讲、答辩等方式进行。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。
(一)候考。考生持面试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,按时到达考点,进入候考室候考。
(二)抽题。按考点安排,登陆“面试测评软件系统”,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,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,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。
(三)备课。考生持备课纸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,撰写教案(或演示活动方案),备课 20 分钟。
(四) 回答规定问题。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 个规定问题,考生回答,时间 5 分钟。
(五)试讲 / 演示。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(或活动方案)进行试讲(或演示),时间 10 分钟。
(六)答辩。考官围绕考生试讲(或演示)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,考生答辩,时间 5 分钟。
(七)评分。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,填写《面试评分表》,经组长签字确认,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。
四、 违规处理
考试违规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)处理。
五、收费标准
2012 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自治区物价局、财政厅《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桂价费〔 2007 〕 209 号)的规定, 面试费为: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00 元 / 人次,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 250 元 / 人次。
六、成绩查询
考生在 2012 年 10 月 10 日起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( www.ntce.cn )查询面试成绩。